红网时刻新闻11月3日讯(通讯员 黄成)11月1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一起支持起诉变更抚养权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这是该院今年首例支持变更抚养权案件,是近年来芦淞区检察院致力于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017年,小轩(化名)的父母离婚后,小轩一直跟随父亲及继母生活,现因小轩的父亲涉及刑事案件被羁押,小轩的母亲王某已直接抚养小轩一年多。王某想将小轩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遂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后,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认为:小轩的母亲工作收入稳定,母女感情深厚,小轩的父亲因服刑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小轩随母亲生活可以获得更好的生活水平和教育水平,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向芦淞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芦淞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判决变更小轩抚养权,由母亲王某直接抚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芦淞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支持起诉工作在保护未成年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黄成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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