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在株洲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株洲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批准株洲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有关人事事项;
八、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九、其他。
如因重要工作需调整会议日期,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红网
作者:株洲市人大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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