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15日讯(通讯员 胡胜兰)摩托车超员是交通顽疾之一,哪怕再厉害的车技也有可能因为超员超载,造成严重的后果;无牌无证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交通事故的隐患,对大家的生命财产是一个巨大的威胁。5月15日,株洲石峰区交警大队向媒体通报,有一名摩托车驾驶员,以上违法行为都存在——无牌无证、超员、未购买保险……等待他的将是严厉处罚。
男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超载4人。
上午8时许,石峰交警大队二中队在辖区建设北路清石广场至怡心花园路段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中队长江利均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承载4人,车上两大两小,除了驾驶员,其余三人未戴头盔,危险程度可见一斑。
民警当即将驾驶员拦停。经查,驾驶员黄某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购买保险,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起初,驾驶员谎称送“孙伢子”上学,实际是“熟人”花5元钱请他骑摩托车送至附近幼儿园。民警当即安排孩子母亲先送孩子去上学。
石峰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扣留机动车。对黄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罚款500元,车辆未注册登记处罚200元,未购买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处罚310元,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处罚100。共计1110元。此外,黄某因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被拘留5日。
株洲交警提示,百日攻坚行动以来,株洲交警重点整治“两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未注册登记悬挂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包括摩托车加装伞具或防风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包括违法占用智轨车道)、违规掉头、不按规定载人、闯红灯、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酒驾醉驾、货车超限超载。
来源:红网
作者:胡胜兰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