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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丨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例集中曝光

红网时刻新闻4月3日讯(通讯员 张人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一点点小的意外都可能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将构成危险驾驶罪。4月3日,株洲交警集中曝光一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例。

同时交警提醒,危化品运输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资格审查,做好车辆维修保养。驾驶人要做到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严格遵守禁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规定,文明守法行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如发现危化品运输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举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曝光案例:

株洲市首判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驾驶案

2022年8月14日,株洲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在向阳路升龙路口设点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湘B1***9的多用途货车,车内加装了油箱及计量器、蓄电池、开关等,油箱内装满约1300升液体。驾驶员彭某某自称是柴油,但无法提供货单,亦无法提供运输危化品合法手续,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立即通知应急管理部门赶赴现场,在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协助下,提取柴油样本,并扣押了车辆和随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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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彭某某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但其所驾驶的湘B1***9多用途货车无运输危险化学品资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且在运输过程中未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人员和未悬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的情况下,欲将1300余升柴油运往株洲荷塘区某工地。

经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对柴油样本出具的检测和分析报告显示,所提取柴油样品属于危险化学品,2023年3月16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此案成为株洲市首判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驾驶案。

持假证运输危险化学品严重超载被查

3月13日,直属大队民警在石峰区中财路与云龙大道交叉口,对湘B0***5轻型厢式货车检查,发现该车车厢内装满液化石油气罐。唐某某现场提供了由潍坊市交通局核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但未能提供所驾湘B0***5车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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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车厢内装有大瓶液化石油气罐16个,小瓶液化石油气罐22个。随后,民警押送该车至株洲市强盛公司过磅站过磅,该车荷载910KG,实载2170KG。民警随即对唐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

目前,经民警发函到潍坊市交通运输局调取相关证据,证实唐某某在该行政机关从未办理过相关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信息。交警提取了该车内两罐液化石油气样品准备送往检验鉴定机构做危险化学品的鉴定,对唐某某是否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侦办。

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案例两起

1月9日,驾驶员罗某驾驶车牌为湘BB***3的轻型厢式货车行经株洲市石峰区人民路与白石岗路交叉口时,被民警检查发现该车尾箱装有一桶疑似醇基燃料蓝色塑料桶及抽取燃料的设备等。当事人自称桶内装的是“环保油”,大约350升,且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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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驾驶员刘某驾驶车牌为湘BB***3的轻型厢式货车行经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泰山广场时,被民警检查发现该车尾箱装有两桶疑似醇基燃料蓝色塑料桶及抽取燃料设备等。当事人自称桶内装的是“环保油”,大约400升,同样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两车运输的化学品已取样送检,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张人允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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