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让违停车辆“还路于民”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樊伟接听便民热线

红网时刻新闻4月26日讯(记者 龙琦)4月26日,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樊伟接听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两小时内共有17位市民打来热线电话,内容涉及车辆违停、拖车费的缴纳、电动车不按交规行驶、酒驾等问题。

1.jpg

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樊伟接听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对于市民的提问,樊伟一一给予了回复,并承诺立即安排交警和市民进行对接,核实相关情况,解决问题。针对市民反映最多的车辆违停的问题,樊伟表示,交警部门将多措并举,开展整治。要求市交警支队将每一个接听的问题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负责人和民警,务必责任到人,提升市民的满意度。

问题摘要:

杨先生:天元区熹悦花都周边道路(习园路-华府路沿线、学园路沿线、黄山路-黄山西路沿线、泰黄支路沿线)常年违规停车有40—50台车,导致居民出行不便。有的车辆故意停在有编号的车位附近,导致其他车辆无法正常停车,破坏了停车秩序。建议在违停路段设置摄像头,严抓违停的情况。

颜先生:荷塘区新桂广场蓝天小区门口马路上很多车辆违停,四车道被占用成三车道,导致交通出行拥堵,请求核实处理。

回复摘要:

将会要求相关辖区负责交警大队加大对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安排专门警力值守,加大对这些路段进行违停查处力度。同时,铁骑警力将加强对这些路段的巡逻密度,交警部门也会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员的规范停车、文明行车意识。

问题摘要:

陈先生:之前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在停车场,我需要缴纳停车和拖车费用吗?

回复摘要:

根据法律规定,株洲市交警支队通过招标选取第三方机构承担涉案车辆拖曳和停放保管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费用包括:一、交通违法车辆的拖车费和停车保管费(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二、交通事故车辆的停车费(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交通事故车辆的拖车费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由当事人先行垫付。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编辑:任欣蓓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646748/60/12601833.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