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天元法院:“情与法”相结合 化解婚姻矛盾

红网时刻新闻3月31日讯(通讯员 李谨希)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桩好事。3月28日下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诉前矛盾调处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姻家事纠纷,及时化解了双方矛盾。

1.jpg

婚姻调解。

邓某与田某于2016年结婚并育有一女,双方系再婚。原告邓某认为,双方性格难以磨合无法共同生活,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在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方面展开了“拉锯战”,两人寸步不让。被告田某甚至还采取了诸多极端行为。

调解现场,调解员吴小青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于是分别对双方进行安抚。并从不同角度向原、被告阐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尽可能缓和双方情绪。接下来的一周,通过调解员多达十余次的电话沟通、五次的见面约谈,并针对原告诉求和婚姻期间遗留的其他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各自让步、和平解除婚姻关系。至此,一起剑拔弩张的婚姻纠纷和平落幕。

吴小青说:“在日常调解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对调解工作不理解、情绪波动较大的当事人。作为调解员,我不仅要把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掰开揉碎’一点点向当事人解释,还要有耐心、有共情能力让当事人相信我是真心实意地为他们解决矛盾纠纷。同时,我更希望在调解这份工作中,能成为别人的光,照亮他们眼前的黑暗”。

近年来,针对矛盾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数量多、占比高、复杂化并呈上升趋势的现状,天元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运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富有“天元”特色的调解工作新路子,维护了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红网

作者:李谨希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646747/75/12517064.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