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27日讯(通讯员 陈定波)“感谢石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追回了拖欠的工资款112000元。”3月24日,4位农民工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握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2021年11月,农民工胡某等4人到浙江某建设公司(下称建设公司)承建的位于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的工地从事水电维修、清洁等工作,至2022年7月,建设公司共拖欠胡某等4人工资共计112000元。经株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建设公司同意在2023年1月10日前向王某等人支付112000元。因建设公司未按期履行,胡某等人于2023年3月20日向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考虑到案件系农民工讨薪系列案,石峰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执行绿色通道,主动查控财产线索,第一时间联系工地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公司负责人,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并对建设公司相关账户进行了冻结。3月24日,执行法官将工地项目负责人传唤至法院,经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工地项目负责人当场将112000元支付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执行法官在确认案款到账后,当天为胡某等人办理了领款手续。至此,该系列案仅用5日就全部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石峰区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湖南省高院关于开展“湘执利剑2023”专项执行行动统一安排部署,针对涉民生案件,采取快查、快控、快执、快付等措施,以最快速度、更高质量服务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定波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