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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 株洲石峰法院为企业追回货款近千万元

红网时刻新闻1月10日讯(通讯员 陈定波)“执行款的快速到账有效缓解了公司年底资金紧张的难题,让公司员工的工资得到了及时的发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1月9日上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株洲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的电话,对该院及时高效为公司追回987.1万元货款表示了感谢。

2018年5月,申请执行人株洲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供电设备采购合同》,机电公司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全部货物,但置业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全部货款。机电公司诉至石峰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支付剩余货款1139.6万元。因置业公司未按调解书履行,机电公司就已经到期的987.1万元于2022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置业公司送达了执行文书,并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执行过程中,置业公司向法官反映了公司账户被冻结后面临的困难,希望法院能组织双方和解,降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帮助被执行人公司渡过难关,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置业公司用房屋抵偿债务516万元,剩余471.1万元由法院从置业公司账户扣划支付给机电公司,机电公司则申请解除对置业公司账户的冻结。

得知机电公司年底资金紧张,员工工资无法及时发放,执行法官在协议达成后立即对为置业公司银行账户存款进行了扣划,并为机电公司办理了付款手续,同时对被置业公司账户进行了解冻,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在依法强化对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同时,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为辖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优良的司法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定波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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