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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被车撞伤谎称“摔倒” 骗取医保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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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1月19日讯(通讯员 曾佳欣)1月16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涉农村医疗保险诈骗案。被告人刘某因隐瞒其父亲交通事故受伤的事实,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18日,刘某的父亲驾驶摩托车在路口与同为驾驶摩托车的赵某相撞导致受伤,致右股骨颈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之父负次要责任。刘某了解到交通事故受伤不在基本医疗保险(俗称新农合)报销范围内,为了能通过医保报销其父亲车祸受伤的治疗费用,其虚构父亲在家意外摔伤,从而报销医保金15791元。刘某之父对此不知情。

后经调查,交通事故导致的受伤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经区医疗保障局认定,刘某的父亲因车祸受伤的医疗费用实际可报销4737.3元,多报销医保金11053.7元。刘某通过隐瞒其父交通事故受伤的事实,虚构其父亲系意外摔伤,骗取医保金11053.7元。案发后,刘某向区医保局退缴骗取的医保金11053.7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基本医疗意外伤害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刘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退还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曾佳欣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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