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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恐吓骚扰前女友 寻衅滋事被公诉

红网时刻新闻9月26日讯(通讯员 郭洲 刘依)俗话说,分手见人品。有的人能做到好聚好散、互相成全,但也有这样一种人,分手后心有不甘,骚扰恐吓。9月22日,由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寻衅滋事案当庭判决。

谷某某与朱某某本是一对恋人,两人同居一年多后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2021年10月份开始,谷某某以索要精神损失费曾多次恐吓骚扰女方,方式层出不穷,查明的骚扰事实多达16次。谷某以锤子砸坏朱某家中物品、将电动车轮胎放气、用菜刀将其家外的自来水管切断、打开水龙头放水几十吨、殴打朱某,甚至更恶劣的将其屋顶天然气管道扎破,造成天然气泄露。

朱某某因谷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曾多次报警,且经过多次调解赔偿,但谷某依旧执迷不改,谷某某因无法从分手的事实中走出来,自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错误,认为自己多次的骚扰、毁坏财物理所应当。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多次对其进行单独开导以及教育,才让他彻底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后认为,谷某某因婚恋纠纷拦截、恐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经公安机关批评制止、处理处罚后,仍继续实施该类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追求刑事责任,石峰区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当庭判处谷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检察官提醒,恋人相处,分手后要理性对待,不能以感情为借口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广大女性而言,如分手后遭遇恐吓甚至暴力骚扰,务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及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郭洲 刘依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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