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24日讯(通讯员 顾育才 贺晓鸽)“我已经收到了河北省唐县民政局的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书,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攸县检察院为民办实事。”8月21日,谭某来到攸县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了她的喜悦和感谢之情。
2022年9月,因结婚证丢失,谭某与结婚20年的丈夫刘某到攸县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证,却被告知谭某于2007年在河北省唐县和宋某登记结婚了。谭某感到非常震惊,因为她不认识宋某,也从未去过唐县,怎么会有这样一段莫名其妙的“婚姻”呢?民政局工作人员向她解释,可能是当初有人冒用了她的身份,她应当到唐县去了解和解决问题。
唐县距攸县上千公里,路途遥远,耗时费力,这让谭某一家人犯了难。2023年4月,谭某找到攸县人民检察院,向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讲述了面临的困境。检察官听完谭某的陈述后,认为谭某在河北省唐县被冒名进行婚姻登记,应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撤销或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但从便民、为民的角度出发,攸县检察院向唐县检察院移送该案件线索,不但能更顺利地推动解决问题,也能减轻当事人因路途远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第四检察部受理了谭某的有关资料并形成接待笔录,随即将相关线索通过公函的形式移送至河北省唐县检察院。唐县检察院受理后,经调查核实后向唐县民政局提出撤销谭某被冒名婚姻登记的检察建议书,唐县民政局采纳了该检察建议并撤销了谭某和宋某的婚姻登记。
下一步,攸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察履职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用心用情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行政检察监督的暖心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顾育才 贺晓鸽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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