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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心血站:为什么献血无偿用血却“有偿”?

红网时刻新闻7月6日讯(通讯员 彭碧莹)献血无偿,用血有偿?相信这个问题困扰了不少市民,献血者奉献了自己的爱心,为什么医院病人用血的时候还需要交钱?在这里与大家科普一下。

“救命血”原本无价,国家收取的是采供血环节基本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明确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需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血液的成本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采集费用包括血袋、耗材、人工、纪念品、信息传输、血液车辆运输和维护等;

检验费用包括献血前:血型、血比重、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梅毒的初筛检验费以及献血后一些经血传播疾病的检验费(献血后血液检验项目涉及ABO血型正反定型、RhD血型定型、转氨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原抗体、人类免疫缺陷(艾滋病)病毒抗原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病毒核酸、丙型肝炎病毒核酸、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核酸,为了保证用血安全,有些项目采用两种不同厂家试剂进行双人双盲法检测,共累计15项次检测);制备费用包括血液分离、制备、低温冷冻、分浆以及解冻等设备购置和耗材使用成本;储存费用主要包括冷库、冰箱、冷链监控等设备的购买和维护。

有人曾经举过这样一个例子,就像生活中使用的自来水和天然气一样,使用这些源自天然的自然资源,只需要缴纳过滤、储存和输送到户等成本费用。所以同理,“献血无偿”与“用血收费”二者并不矛盾,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捐献的血液本身是无价的,国家收取的也并不是血液本身的费用,而是确保血液质量安全,以及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一系列采供血工作环节中产生的基本费用。

凡是参与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在医院所付的血液费用,出院结账时不仅可以享受医保报销,还可以通过各医院窗口办理临床用血直接减免的方式返还所缴纳费用。

来源:红网

作者:彭碧莹

编辑:颜洪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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