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8日讯(通讯员 刘依 刘沛曦)“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遇到什么情况,都不应该故意去毁坏他人的财物,以后你要引以为戒,提高法律意识!”7月27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凌辉召开易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会。
2023年5月11日凌晨,代驾司机易某接单送客人陈某回家,期间先送了陈某朋友到天元区某建材市场,而后送陈某回石峰区某五金店。此后两人因132元的代驾费起了争执,本就喝了酒的陈某拒不接受易某的代驾费明细解释,易某提出只收110元,陈某依旧不同意。气急的易某扬言要砸陈某的车,此时陈某与朋友进行电话,易某也与其朋友联系,朋友提出让易某去找他,他来付钱,但最后易某并未等到有人来付钱。最终易某返回五金店泄愤,掰坏了陈某奔驰车右侧反光镜,用钥匙划坏6.5个车面,经鉴定,损失约为9400元。
听证会上,凌辉向与会人员就审查后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了详细汇报,并对拟作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鉴于易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并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依法犯罪嫌疑人易某作不起诉决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案件汇报后,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的基础上,围绕案件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受邀听证人员一致表示,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不仅体现了领导干部在法律适用中的示范带动意义,更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落实新时代司法理念中的检察担当。
下一步,石峰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当事人把事情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红网
作者:刘依 刘沛曦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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