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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通报一起违规垂钓案件

红网时刻新闻6月5日讯(通讯员 李素娟)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株洲市芦淞区进一步强化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垂钓、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6月4日,庆云街道办事处、庆云街道派出所、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区水利局联合查处了一违规垂钓案件。

6月4日,宋某某在株洲市芦淞区庆云街道一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垂钓,被巡查组当场查获。

经查,当事人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垂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规定。宋某某因违反规定被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处200元罚款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李素娟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646740/97/12727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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