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2日讯(通讯员 陈鑫)“检察官,太感谢你们了,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心里真的很感动……”5月23日,唐娟丽老人手里攥着司法救助金,向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连声说着谢谢。
原来,唐娟丽老人是炎陵县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抚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炎陵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结后,考虑到唐娟丽老人年老多病,生活条件极其困难,又与养女解除了抚养关系,属于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妇女联合会正持续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众,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属于活动中明确规定的“5+2”困难妇女范围之一。下一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履行检察职能,结合各项专项活动,实现案件办理与司法救助的有效衔接,全力保障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陈鑫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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