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2023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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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2023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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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的年龄、户口、居住、学籍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
(1)小学:年满 6 周岁(2023年 8月 31 日之前)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2.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件或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芦淞区范围内的户口本。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内的合法居住证。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直升入学、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捆绑派位入学。
1.划片入学。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实施划片入学。
2.统筹入学。无户无房类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
3.直升入学。购买了已签署配套入学相关协议楼盘房屋,且拥有100%产权并实际居住的业主子女,依配套入学协议直升入学;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且申请就读本校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可直升入学;参与公办初中小、初衔接试点校(项目)的小学毕业生,经审批后可直升入学。
4.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教职工子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经审定的重点项目和企事业的高级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5.捆绑派位入学。同年级双(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派位入学。
三、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各类生源按照以下顺序入学。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内,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有房产的,按有户有房类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内,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没有房产的,按有户无房类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以外,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的,按有房无户类认定。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所在地为依据,在划定片区内学校入学。如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未派中学位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入学。有户有房类,如房产与户籍不在同一地址,可参照有房无户类排序入学。
4.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范围以外,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芦淞区范围没有房产,但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的,按无房无户类认定。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
四、入学流程
1.网上报名。所有入学对象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家长应提前准备好户口本、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等证件和材料,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方式请点击以下链接查阅:https://mp.weixin.qq.com/s/FvJvxbmVV8V6I87ysVE6lA
2.资格审核。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通过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接核验户籍和不动产信息,并反馈核验结果。系统核验未成功或未进行核验的,家长应按系统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人工核验。
3.电脑派位。学生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入学方式按照生源排序进行电脑派位。入学对象派位成功后,系统将通知派位结果。
4.确认入学。家长应及时查收系统派位结果通知,并指导孩子做好入学准备,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带孩子和相关材料到派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关于户籍的认定。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则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入学,在此之后迁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按有房无户排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按无房无户排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芦淞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芦淞区的,在芦淞区有房产的按有房无户排序,无房产的按无房无户排序。适龄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经审定的重点项目和企业的高级人才子女等优惠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2.关于房产的认定。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且申请就读本校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须向本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审批,可直升入学。
3.关于居住证的认定。无房无户类报名时应提交合法居住证,经由系统核验通过的居住证才能认定为有证。租房合同、营业执照、居住证办理证明等材料,不能认定为有合法居住证。
4.关于转学插班。因实际居住地发生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转学插班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提出申请。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交通便利、保障入学”原则统筹入学。由于城区学校学位严重紧张,申请转学插班时,家长须考虑派位到城郊或乡村学校就读的可能。遵循教育科学规律并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原则上五、六年级、九年级均不接受转学插班。
5.关于时限要求。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民办(外国语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或适龄少年在芦淞区内有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流程
符合外国语学校直升入学、优惠优抚入学条件的优先录取。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由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已被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和公办学校的派位。
三、优先入学类别
1.依照优惠优抚政策入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教职工子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对有意向就读外国语学校的优惠优抚对象,按政策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2.直升入学。在原外国语小学部就读的毕业生,有意向就读外国语学校的,可直升入学。若直升生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三、日程安排
6月11—18日,民办学校开始网上报名。
6月15日,公布派位计划。
6月21日,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6月22—23日,已经被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学生缴费确认入学。
7月1日8:00,公办学校开始网上报名开始。
7月15日24:00,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8月1-5日,符合条件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学生和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确认入学。
7月31日24:00,无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截止。
8月21-25日,无户无房类确认入学。
来源:红网
作者:芦淞教育
编辑:胡芳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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