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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区法院为企业追回经济损失26.3万元

红网时刻新闻12月23日讯(通讯员 陈定波)“真是太感谢石峰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了,只花这么短时间就帮我们追回了经济损失。”12月23日,回忆起案件执行结果,株洲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依旧感激地说道。

2021年9月,株洲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与长沙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向实业公司购买了数控机床等货物,总价为18万元。实业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发货,经机电公司催要,实业公司依然未发货。2021年12月,机电公司向其他公司采购了实业公司未发货的货物,花费了44万元。2022年3月,机电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实业公司向机电公司支付差价损失26.3万元。

判决生效后,实业公司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机电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实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与该公司代理人进行了沟通,督促该公司尽快履行义务,但该公司仍未按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履行。执行法官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实业公司银行账户的存款263216元进行了冻结、扣划,并于2022年12月15日将款项支付给机电公司,整个案件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仅花费九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石峰区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举措,助力企业发展,共为辖区企业追回欠款3478.34万元,为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定波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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