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下车了解情况。
红网时刻新闻11月29日讯(通讯员 姚禹 刘丽娟)高速公路上行车,总有驾驶员以停车休息、观看风光、内急方便、车辆抛锚就地修车等理由,将安全抛之脑后,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岔路口中间的导流线处、桥梁隧道内、收费站出入口处等地点随意停车。
11月23日下午15时许,省高警局株洲支队芦淞大队民警巡逻至武深高速板杉互通时,发现一辆黑色小车停在了匝道口的导流线上。民警多次喊话要求其驶离后,该车驾驶员竟将车停在了匝道的行车道上。在将警车停在后方做好安全防护后,民警立即上前与驾驶员沟通,要求其将车开到前方的醴陵经开区收费站进行进一步检查。
经询,该车驾驶员周某驾驶车辆从攸县回株洲上班,因为不清楚株洲的防疫政策和可通行路线,便将车停在了路边查询回株洲的路线。民警对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违停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行驶中,需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避免因为迷路而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车道停车,或实施倒车、逆行等违法行为;行驶过程中一定要合理运用途中的服务区,对路线进行导航设置或询问,以增加安全因素。
来源:红网
作者:姚禹 刘丽娟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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