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序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指引(试行)》(株疫防组发〔2022〕33号)的要求,下列企业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完善了相关手续,决定同意于2022年11月18日起复工复产,具体名单如下:
株洲恒诚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株洲金信硬质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聚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中恒嘉瑞新材料厂、株洲市蔚来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新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斯耐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湘润型芯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嘉成铁路实业有限公司、株洲三联硬质合金有限公司、湖南天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湖南八方声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朝阳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南先进硬质材料及工具产业园(1-1期)、株洲市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株洲市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荷塘观邸2.1期项目、湖南龙架施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株洲北城加油站有限公司、株洲精钻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请尚未复工复产的企业积极做好各项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特别是严格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株洲市荷塘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红网
作者:荷塘宣传部
编辑: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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