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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法院:善意和解巧破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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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1月5日讯(通讯员 李龙 莫勇)近日,石峰法院在办理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院领导牵头多轮调解、灵活适用“活查封”措施,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困境民营企业保留经营空间,实现企业的双赢。

该案系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生效判决确定深圳B公司需向湖南A公司支付合同款6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矛盾凸显:被执行人企业资金紧张,一次性清偿压力巨大,若采取全额查封、强制拍卖等刚性措施,企业极易停工停产,引发债务连锁风险;而申请执行人作为国有公司,面临债权长期无法兑现、国有资产流失的压力,案件处置陷入两难。

对于该案,石峰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厘清风险、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从对立走向协商。经反复沟通,双方达成和解方案: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企业经营账户冻结,保障企业正常运转;被执行人按月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对企业生产设备采取“活查封”,允许继续生产使用、禁止擅自处置,以财产管控方式保障债权落地。该方案既锁定责任财产、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又保留企业持续经营、创造营收的能力,为分期履约创造条件。案件妥善化解后,双方共同向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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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石峰法院将紧扣“企业服务年”工作部署,立足辖区工业城区特点,精准把握善意文明执行边界,积极运用执行和解、活查封等柔性执行举措,审慎办理涉企执行案件,做到依法执行有力度、司法服务有温度,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李龙 莫勇

编辑:曹缇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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