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日,株洲市将迎来2026年首场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为维护特殊天气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现就低温雨雪冰冻期间相关价格政策进行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药械经营主体要保障米面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确保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等药品价格,以及取暖设备、防滑用品等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捆绑销售、哄抬价格等行为,不得非法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社区团购、跑腿代购及外卖配送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加强合规宣传,强化跑腿、代买等服务收费管理,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随意提高配送费用。

三、各电商平台及其他网络经营者要进一步规范线上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自觉依法明码标价,不得通过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车站、城乡客运、出租车、城市公交等各交通运输领域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政策,不得擅自涨价、票外加价,不得在标价以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搭售或强制收取保险费。各网约车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网约车司机要据实结算,不得价外加价。各停车场经营者要做好收费公示,严格落实免费政策。

五、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推动行业价格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本提醒告诫函自发布之日起,各市场经营主体应高度重视,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来源: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苏莉雅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头条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