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18日讯(通讯员 晏媛媛)“我真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公开听证现场,朱某某真诚悔过,对自身欠薪行为及不当处置方式深刻反省。9月15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对朱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随着29名工人58万余元欠薪全部支付到位,这起劳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2020年,朱某某在芦淞区洗水工业园注册成立洗水加工企业,企业经营初期运转平稳、经营有序。自2023年下半年起,受市场下行、客源流失、货款回笼滞后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承压断裂,无力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累计拖欠王某等21名工人薪资共计50余万元。多名工人多次自行维权讨薪,劳资纠纷长期悬而未决,矛盾持续积累。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群众投诉后,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并向朱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督促其按期结清欠薪,但朱某某未能及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6月28日,朱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事实。2024年7月26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审查逮捕阶段,为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避免群众经济损失扩大,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朱某某家属,持续开展释法说理。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朱某某家属多方筹措资金32万元,按照60%比例先行兑付21名工人工资。同时,朱某某明确表达持续筹款、分批结清尾款的诚意与意愿,取得该批次工人书面谅解。综合考量案件成因、行为人悔罪态度、持续履约意愿及民生保障需要,检察机关秉持善意司法理念,于2024年8月2日,依法对朱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2024年12月,芦淞区劳动保障部门再次接到另外8名工人欠薪投诉,经核查确认新增欠薪事实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核实全部涉案金额,以朱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坚持阳光司法、为民司法,通过电话告知、文书邮寄双渠道,逐一告知被害人案件办理进度,倾听劳动者诉求,并及时向朱某某反馈,持续督促其积极筹措资金、清偿剩余欠薪。为彻底查清事实、化解争议,检察机关组织朱某某与29名劳动者集中对账核账,逐项梳理核实欠薪明细。经双方重新核对确认,最终核定总欠薪金额为58万余元。随后,朱某某再次筹措资金,陆续清偿拖欠的剩余欠款,并取得29名劳动者谅解。至此,29名工人全部欠薪清偿到位,全体劳动者均出具书面谅解,所有矛盾彻底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坚守为民司法初心,依法精准履职,持续做实做细涉薪、涉企、涉民生案件办理,既牢牢守住劳动者权益保障底线,又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良性发展,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助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晏媛媛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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