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4日讯(通讯员 陈嘉文)“没有公积金的新政,我无法启动老房子的装修。公积金可用于装修这项新政对我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近日,顺利到账8万余元公积金装修款项的茶陵市民陈先生对工作人员表示。

据了解,陈先生名下房屋已有二十余年房龄,房屋设施老化严重,但受限于资金问题,重新装修的想法迟迟无法落地。7月1日,株洲市正式实施公积金装修惠民新政,得知缴存职工可使用公积金办理住房装修提取、贷款业务后,陈先生第一时间前往茶陵的公积金服务大厅咨询政策细节,确认符合办理条件后,迅速启动旧房装修工作。在房屋水电改造、防水施工等基础装修工序完工后,陈先生随即提交公积金装修提取申请。
为高效落实惠民政策、缩短群众办事时限,茶陵县公积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开展上门实地勘察,核验装修施工真实情况,高效完成资料审核、业务办理等全流程工作,顺利为陈先生办结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8万余元资金快速到账,切实缓解了其装修资金压力。该业务办结后,工作人员再次叮嘱陈先生,待其房屋装修完成后,须再次申请实地勘察,届时将会支付装修预算书的剩余合规款项,初步预计装修总金额可达26万余元。
随着陈先生的申请装修提取业务顺利办结,标志着装修可使用公积金这项惠民新政在茶陵正式落地实施,也意味着茶陵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效能再提质、再升级,真正让公积金从“购房保障”延伸为“宜居提质”的民生福利。
据悉,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保障覆盖面,切实减轻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压力,充分发挥公积金民生兜底、惠民利民职能,株洲市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落地公积金装修新政——缴存职工家庭装修自有住房,可以根据缴存账户余额自主申请装修提取或者装修贷款业务,同时,新政设置规范化风控办理流程,装修提取业务需完成装修中、装修后两次实地勘察核验,装修贷款业务实行一次实地勘察,严格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杜绝违规套现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套房屋仅可选择装修提取或装修贷款其中一项业务办理,不可重复、叠加申请,切实保障公积金资金规范、精准惠及刚需群众。
下一步,茶陵县公积金服务部门将持续深耕民生服务,全面落实各项公积金惠民新政,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力度,让更多缴存职工知晓政策、享受红利,切实把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优势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居住幸福感。
来源:红网
作者:陈嘉文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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