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时刻新闻7月31日讯(通讯员 张毅)一句口角,一次冲突,一对因家庭琐事结怨十余年的婶侄,却终因一时冲动,致使这场纠纷演化成一起刑事案件。双方家属从村头闹到镇里,旧怨眼看要结成死结……群众身边的“小案”,最是考验办案的分寸,也最能体现司法的温度。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启动“检察+人民调解”联动机制,把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做在办案前端,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也是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深化“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的生动实践。
精准研判,把准矛盾化解切入点
案件移送至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材料,深入了解矛盾根源。经查,被害人张某(化名)系被不起诉人李某(化名)的婶婶,双方十余年前因为家庭琐事导致关系不和。近期政府施工拓宽路面涉及张某家地基,张某夫妻认定,是李某同意修路从而引发地基问题与李某发生争吵,在争吵的过程中,李某用手机拍摄现场视频,张某用手将李某手机拍落到地上,后李某在双方冲突过程中非常生气遂一脚踹向张某,致张某往后摔倒受伤,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为轻伤一级,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十级伤残,已达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李某系初犯、事出有因、主观恶性较小,且双方本无深仇大恨,属于典型的因亲属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案发后双方未能达成和解,若简单起诉,不仅难以化解十余年积怨,还可能彻底斩断亲情纽带,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为此,检察官决定将矛盾化解工作前置,力争在检察环节促成和解。
多方联动,“背靠背+面对面”巧破坚冰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启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辖区派出所、镇司法调解组及村级调解员组成调解专班,打出了一套法理情交融的“组合拳”。
讲法理,先把错摆在明处:检察官与调解员一道,向李某讲清故意伤害罪的刑罚门槛,让其认识到“一时冲动踹一脚,换来刑责误终生”;同时向张某阐明伤情鉴定结果与法律责任对应关系,引导其理性主张赔偿。通过“背靠背”方式分别疏导,双方对抗情绪逐步降温。
说人情,再把气顺下来:镇司法调解组的调解员熟悉乡情,与检察官配合默契。他们从两家的血缘亲情谈起,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地基坏了能修补,亲人之间伤了心,这日子往后咋过?”在检察官释法、调解员说理的双轮驱动下,两家人终于放下了心理包袱。在调解现场,李某当场履行赔偿并诚恳道歉,张某出具谅解书,双方在检察官的主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十余年的疙瘩终于得以解开。
案结事了,轻罪治理的检察注脚
这起纠纷的“解法”,不止于“赔偿+谅解”。通过“检调对接”机制的精准适用,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把释法说理、警示教育融入调解全过程。地基的结松了,心里的墙也塌了——根上的刺拔了,法治的种子也种下了。
该案是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强作风纪律、锻政法铁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的具体缩影。通过引入镇司法调解组多元解纷,实现了法理情有机融合,成功跳出“结案了事”的思维定式。下一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深化“检调对接”,紧盯民生“小案”,以过硬作风赋能基层治理,奋力书写平安炎陵建设的检察答卷。
来源:红网
作者:张毅
编辑:曹缇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