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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元法院:扣押不是目的 解纷才是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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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执行法官同意,途锐越野车被放行。

红网时刻新闻11月1日讯(通讯员 张轶强)10月28日,被执行人谭某从株洲天元区人民法院领回了被扣押的登记在其名下的大众途锐越野车。

这台车辆是该院于2022年9月14日从长沙扣押回来的。车辆被扣押后,被执行人谭某一直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

当日下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谭某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谭某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给申请执行人,故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将车辆返还给被执行人谭某。

扣押不是目的,解纷才是宗旨。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往往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成案件圆满执结,顺利化解双方矛盾才是法院执行工作的目的。只要被执行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法院便会给他们一个机会,督促他们重新做一个守法公民。

来源:红网

作者:张轶强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2/11/01/11999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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