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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强化安全生产管控措施20条

红网时刻新闻9月28日讯(通讯员 夏四亮)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探索,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管控措施20条》(以下简称“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落实,以高水平安全服务株洲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管控措施共由4部分、20条组成。管控措施既体现对标对表,又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既有重申的重要条款,也有延伸的创新内容,既有为确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近期措施,也有打基础、管长远的治本之策。

管控措施坚持聚焦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这个关键环节,从强化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四方”责任,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应急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问责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强化源头管控、夯实安全基础。安全生产关键在抓实源头管控,管控措施在这一部分内容涵盖“船舶、渡船、水运企业,渡口、码头、港口企业,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企业,农村客运企业,巡游出租车企业,城市公交企业,交通建设项目,铁路等八个方面,源头管控实现全覆盖,措施要求农村客运、公交开展安全性能检测,出租车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真正确保所有客运车辆安全可靠运营。其中,措施还重点聚焦“两客一危”、船舶等方面,创新提出,一方面,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安全生产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建安全检查专班,对株洲境内的所属营运船舶、渡船、水库客船、水运企业开展全方位“体检”,出具安全性能检测或安全检查报告;另一方面,邀请专业机构、安全生产专家与交通执法部门一同深入“两客一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帮助企业辨识重大风险、排查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

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四方”责任。提出全覆盖督查、开展抽查检查、指导域内依法查处、落实“一稳三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五条措施,切实压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实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全力以赴做深做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应急能力。主要从坚持日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研判机制、开展为企排忧解难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督办考核四个方面发力,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能力体系建设。其中,创新提出开发制作安全生产应急研判信息系统和利用现有TOCC系统,将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难点、盲点、热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上报系统,针对安全重难点问题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研究处置,切实打通安全生产工作“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判、早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问责。提出加强统筹调度、规范信息报送、严肃责任追究三条要求。管控措施在这一部分,重点聚焦责任落实,重申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要求,明确提出,对发生典型事故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约谈、调查报告公开等制度,强化了对事故暴露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跟踪督办。

来源:红网

作者:夏四亮

编辑:曹缇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2/09/28/11878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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