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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血费报销指南 请收藏

红网时刻新闻9月16日讯(通讯员 阳灵芝)不少当年捋袖献血的热心人,如今成了无偿献血的受益者。两年前,杨先生和袁女士夫妇开始参与无偿献血,至今分别捐献3200和5800毫升。没想到是,在献血后的不久,其儿子检查出患有血液疾病,需长期输血治疗。目前袁女士为儿子办理血费报销36次,累计金额58310元。“虽然初衷是献血救人,但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会帮助到自己的家人”。袁女士感叹道:“儿子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每月需要输血救治,医疗费用也是一笔巨大支出,免费用血报销政策极大的缓解了家庭负担。”

为了让更多爱心市民了解株洲市的血费报销政策,少跑腿,享便捷,为您带来全方位的血费报销知识科普,速速收藏起来。

株洲市血费报销政策是什么?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在湖南省参加过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根据规定进行医疗用血费用的报销。

血费报销如何计算?

1、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的,献血者本人终身无限量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2、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含本数)以上不满900毫升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3、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4、除献血者本人按照前三款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直系亲属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5、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按400毫升全血献血量计算。

6、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测不合格不能用于临床的,不影响报销政策的执行。

血费报销材料需要哪些?

1、献血者、用血者、代办者身份证原件;

2、直系亲属用血需提供双方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或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献血者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的关系证明;

3、 用血证明(血液品种及用血量),或者是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需有输血费一栏),用血证明或住院病人费用明细清单上须加盖医务科或财务科公章;

4、就诊医院出具的财务结算发票原件或加盖该住院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5、献血者本人银行卡。

血费报销去哪里?

(1)株洲市目前有43家医疗机构实现血费直报,患者出院即可办理,不用二次奔波。43家医疗机构分别是株洲市中心医院、湖南省直中医院、株洲市二医院、 株洲市妇幼保健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株洲市三三一医院、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恺德微创医院、株洲市渌口区人民医院、醴陵市湘东医院、醴陵市中医院、醴陵市泰安医院、醴陵市兆和医院、攸县人民医院、攸县中医院、茶陵县人民医院、炎陵县人民医院、株洲市三医院、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医院、株洲博康妇产医院、株洲百草园医院、株洲清水塘老年病医院(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株洲和睦佳妇科医院、醴陵市妇幼保健院、醴陵市二医院、醴陵市四医院、醴陵远恒医院、醴陵康复医院、醴陵民生骨伤医院、醴陵仁爱医院、攸县第三人民医院、攸县康民老年病医院、攸县妇幼保健院、攸县维尔肾病专科医院、攸县攸州医院、攸县骨伤医院、茶陵县中医院、茶陵县妇幼保健院、茶陵政德医院、茶陵宏泰医院、新兴医院、株洲市渌口区中医院、湖南汇加肿瘤医院。

(2)株洲市中心血站办公大楼和醴陵、攸县献血屋设有专门的“血费报销窗口”,爱心市民可就近前往。

(3)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省外临床用血且不便回株洲报销的,可采取邮寄方式办理。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均可拨打28833788咨询。

来源:红网

作者:阳灵芝

编辑:颜洪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2/09/16/11836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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