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执行款。
红网时刻新闻9月7日讯(通讯员 陈航星)“法官,我主动来交款了”“好的,马上帮你办理相关手续!”9月6日,晴空万里、天气清爽,被执行人文某一大早就怀揣6000余元现金匆匆赶到醴陵市人民法院履行义务。
据悉,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文某人格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确认文某应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6072.42元。判决生效后,文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小标的额案件,决定善用执行措施,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文某,对其进行正面引导教育,帮助其正视矛盾纠纷,直面解决问题。在情理和法理双重作用下,被执行人文某立刻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表示要筹集款项前往法院履行义务,便有了开头一幕。
被执行人文某交付款项后,执行法官准备即刻将款项兑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但遇到了一个新的工作难题,申请执行人张某一直都联系不上,款项兑付陷入了僵局。面对这样的突发情况,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决定主动出击,火速动身赶往申请执行人张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准备借助村委会的力量把申请执行人一直期盼的胜诉权益兑现到位。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执行法官于9月6日上午10时左右赶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在简单向村委会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村委会工作人员便马上热心地帮助执行法官多方查找申请执行人张某的联系方式,成功联系上了申请执行人张某。随后,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法官亲自将执行案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手中。至此,该案彻底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该案从立案到执结完毕仅用了5天时间,醴陵法院用实际行动促成了这一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积极送款促执结的“双向奔赴”行动,真正诠释了新时代法院“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理念,让人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陈航星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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