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8月9日讯(通讯员 熊谅 戴敬)株洲男子周某某本想着没几天就能重获自由了,万万没想到脚还没有迈出拘留所的大门,自己又因盗窃旧案再次被公安机关送进了看守所,从“行拘”变成了“刑拘”。
8月8日,株洲市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经过细致研判、认真梳理,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一人,破获入室盗窃案一起。
时间回到7月19日,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自己饭店内的财物被盗,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经对现场提取到的生物检材进行比对,成功比中前科人员周某某。正当民警搜捕周某某的踪迹时,一条重要线索出现在了民警的眼中:7月21日,周某某因盗窃被石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目前人还在拘留所。原本8月5日释放的周某某,本以为终于可以重获自由,却没想到在拘留期满前3天,民警来到拘留所将其“美梦”打碎,这还未出拘留所又进了看守所。
经讯问,周某某长期无业,也不愿意去打工赚钱,以偷盗获得生活来源,俨然成为一名“打工是不可能的”惯偷。7月19日凌晨,周某某从被盗饭店二楼爬窗进入,盗窃4条香烟及1部手机,涉案金额6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熊谅 戴敬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