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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冻结微信支付 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红网时刻新闻8月2日讯(通讯员 杨杰)现今,微信等支付已愈发成为人们日常交易的重要方式,当这种方式受到限制时,就会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8月1日,株洲天元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微信账户存款,快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12月,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尚欠李某房租费8800元,张某自愿从2021年12月起每月给付李某房租1000元,直至全部给付完毕。之后,张某向李某按约支付了4000余元后便不再履行剩余债务,李某多次催告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迅速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情况,并冻结其微信账户余额一万余元。次日,张某急切的打来电话:“法官,我的微信支付被你们冻结了,现在没办法生活,请你们帮我解除冻结措施”。承办法官:“因为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若你能及时履行完毕,可向本院提出解冻申请,否则将进一步对你采取其他措施,相应的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听到这里,张某立即筹措资金,于当日上午主动履行全部款项。

当日中午,李某打来电话说:“法院的执行速度太快了,不仅帮我把租金收回来了,也让被执行人尝到了苦头,为你们点赞!”至此,该案顺利执毕。

冻结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已成为一种有效的、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抓住被执行人的痛点,促使其自觉履行到位。下一步,天元法院将在办案工作中进一步加快执行速度和力度,努力提升司法温度和老百姓的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向老百姓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红网

作者:杨杰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2/08/02/11587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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