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服务千亿时代 醴陵卫健开出“首违不罚”首单

红网时刻新闻5月18日讯(通讯员 王琦 张燕舞 江维 陈宇轩)近日,醴陵市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瓷业有限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适用“首违不罚”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这是自《醴陵市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实施暂行办法》出台以来,醴陵卫健监督执法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首次实践。

图片4.png

“我们进行现场检查时,看到他们公司在职业病防护设备、职业病个人防护措施方面都十分到位,随机抽查询问职工是否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也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但在检查资料时,他们不能提供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卫生监督员林潇说道。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有明确规定: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卫生监督员王玲江说,“这是典型的业务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欠缺,从而导致的违法行为。按照以往,会要对该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般处以2万元罚款。”

鉴于该公司当事人案件查办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且及时进行了改正,依据醴陵市卫生健康局印发的《醴陵市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实施暂行办法》,对该公司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违法行为下达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该公司签署《合法诚信承诺书》;限期30日之内整改,将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至醴陵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待验收合格后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企业加强学习,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这次我一定吸取教训,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依法守法的好公民。‘首违不罚’改革,真真实实让我们感受到执法的温馨和人性化。”该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说。

近年来,醴陵市卫生健康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转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执法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下一步,卫健部门将持续跟进落实,确保“首违不罚”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引导群众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让执法环境更有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王琦 张燕舞 江维 陈宇轩

编辑:颜洪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2/05/18/11285750.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