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8日讯(通讯员 曹雁)近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株洲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随着《方案》的出台,也迎来了株洲市“交房即交证”新规正式上线了。
《方案》在全面贯彻落实省“交房即交证”改革精神的基础上,呈现了六大亮点:
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方案》明确市本级从2022年5月1日起,各县市区从7月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进一步明确商品房交付条件
《方案》要求完善标准化预售合同范本,属“交房即交证”实施范围内的商品房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载明“系‘交房即交证’项目”;全面实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明确“已办理好买受人的不动产权证”作为商品房交付必选条件。
进一步突出竣工验收关键环节
《方案》中抓住了“竣工验收备案”是实现“交房即交证”的关键点。明确住建部门作为竣工联合验收牵头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做好竣工验收前各项工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一律不得交房。
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方案》中按照“谁审批、谁服务,先服务、后审批”的原则,细化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制定了任务清单和流程图,建立“交房即交证”工作联动机制;同时,强调建设过程监管,自然资源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规划条件、用地条件和消防验收要求纳入建设过程联合监管,在建设过程实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指标核实相关数据,在过程中及时纠偏,减少验收时整改工作量,保证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一次性进件,限时办结。
进一步优化交证工作
《方案》中交证流程进行整合再造,实现效率提升,一是“前延”: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协同办理,实现同步申请、一窗受理、并行联办、实时共享;二是“简化”:将预告登记和转移、抵押登记合并申请,实现“预告登记转本”智能化;三是“整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告登记时同步收集新建商品房转移、抵押登记的相关材料。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有关材料直接沿用,不再重复收取;四是“提速”不动产首次登记(即:总证)和转移登记(即:分户证)均可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
为实现存量和增量两手抓,做到机制不散,协同发力,《方案》中明确由市集中化解房地产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存量历史遗留问题办证的集中化解和“交房即交证”工作,两套牌子一班人马,有效解决房地产办证存量问题的同时遏制增量问题的产生。
“交房即交证”这一看似简单的动作,需要规划、土地、建设、房地产交易、税务、金融、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业务协同联动,更需要政府职能部门、银行和房地产企业的共同努力。本次《方案》新规的实施,将更加规范发展房地产市场,构建房地产办证问题化解的长效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曹雁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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