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法院对案涉房屋依法予以拍卖。
红网时刻新闻4月27日讯(通讯员 黄艺璇)4月24日,醴陵市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变卖了被执行人谢某、文某共同所有的,位于醴陵市陶瓷花炮二期市场C10栋3-4号整栋房屋用于偿还债务,案涉房屋最终以1378570元的价格成功变卖。
据了解,谢某、文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并以案涉房屋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债务到期后,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催讨借款均未果,遂诉至醴陵法院。案件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谢某、文某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谢某等人仍未主动履行,醴陵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便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醴陵法院对案涉房屋依法予以拍卖,但首次拍卖、二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房屋的处置进入变卖程序。
为充分维护当事人利益,实现执行标的处置价值的最大化,承办法官多次到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力求寻找新的工作突破点。考虑到案涉房屋坐落于醴陵市陶瓷花炮市场,属于商住一体的房屋属性,购买的重点人群为周围做生意的商贩。醴陵法院对症下药,主动发力发动宣传,通过线上微信朋友圈、官方网站等进行推广推介,同时在线下发放宣传资料、实地走访,扩大宣传范围。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该房屋的变卖信息成功引发了上千人的关注,案涉房屋最终以1378570元的价格成功变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接下来,醴陵法院将以此次变卖房屋的成功经验为基础,探寻更加有力的处置财产新措施,持续推动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红网
作者:黄艺璇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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