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干警检查白关中学食堂进货单据。
红网时刻3月21日讯(通讯员 屈正扬)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省、市院工作部署,近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芦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目前,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已对11所校园的食堂进行了逐一检查,认真检验了消毒卫生、原料采购、仓库储存以及加工制作的情况。同时,检察干警还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从落实责任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加强硬件设施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指导,提醒注意食品安全相关事项。对排查出的问题,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联合检查组还深入学校附近的商店,对无证经营、超保质期售卖及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以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让广大学生“吃得更放心、用得更安心”。
接下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全力提供法治力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屈正扬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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