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24日讯(通讯员 王夏树)2月24日,株洲市消防部门向媒体通报,芦淞区人民政府下发《批复》,同意对株洲市芦淞区中南伟才幼儿园、芦淞区冠洋商务酒店迎新店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销案。
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芦淞区中南伟才幼儿园存在:第四层设置儿童活动场所;芦淞区冠洋商务酒店迎新店存在:5楼设置为居住场所,屋顶采用彩钢板搭建,彩钢板芯材的燃烧性能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大队依法下达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将两家单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提请芦淞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过程中,大队每周针对性的对各单位隐患改正中还需完善的方面进行了技术指导,仔细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帮助单位逐一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明确专人,定人定岗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坚决做到“隐患不整改不销案,整改不合格不摘牌”。同时,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在政府和消防部门的监督下,两家单位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度表,并针对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消防投入,依照整改方案和进度表彻底整改火灾隐患,成功销案。下一步,大队将对整改销案以后的单位还不定期进行“回头看”,严防火患回潮,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王夏树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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