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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检察:“检察蓝”守护“五彩缤纷”在行动

红网时刻1月20日讯(通讯员 张毅)“爆竹声声辞旧岁,鞭炮喧天过新年”。每至年关,烟花爆竹便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热货”,人们争相购买为新年增添喜庆。1月18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联合炎陵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市场节前检查,对县内烟花爆竹销售零售店及个体经营户开展走访调查。

经调查发现,部分零售店售卖的烟花爆竹存在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警示标识老化褪色、消防器材不合格或未配备等问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问题,该院立即向炎陵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切实有效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当日下午,炎陵县应急管理局已督促相关涉事烟花爆竹售卖点整改到位,并将在全县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经炎陵检察院回访发现,售卖点均已及时张贴、更换了安全警示标识和消防器材。

据悉,炎陵县检察院后续还将继续开展系列履职活动,多措并举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张毅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2/01/20/10791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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