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农民工朋友们:
大家好!
你们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带着对亲人的思念和牵挂,远离家乡,走南闯北,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家庭幸福创造了财富,为建设幸福株洲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真诚地向农民工朋友们道一声:大家辛苦了!
“春节”即将来临,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即将迎来高峰,大家能否足额拿到工资,是我们最深情的牵挂。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温馨提示大家:
一、一定要搞清楚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上岗前,大家要注意了解清楚用工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工作地点。在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施工现场有维权信息告示牌,上面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信息,这些大家都要手机拍照留存。
二、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大家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必须要写进去,而且要写清楚的,比如,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等。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要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请大家一定要保存好纸质的劳动合同,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
三、一定要确保自己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朋友,要配合用工单位将自己的信息录入株洲市实名制管理系统,这将确保大家的工资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一定要自己保管好。
四、一定要及时确认自己的应得工资。配合用工单位做好工资核算,把自己应得工资确认清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工资公示期间,大家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要及时通过公示的渠道反映。大家要保留好工资清单,这是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的重要维权证据。
五、一定要掌握维权合法途径和维权方式。如果大家认为自己被拖欠工资了,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追索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可向用工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六、一定要依法理性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时,请您注意依法理性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扰乱公共秩序受到法律追究。
请您放心,保障农民工朋友们劳有所得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来源:株洲人社
作者:株洲人社
编辑:聂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