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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芦淞公安: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切实维护湘江禁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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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抓获男子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鱼。

红网时刻12月17日讯(通讯员 魏天宇)为有效维护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株洲芦淞公安分局枫溪派出所组织警力对湘江沿线进行巡逻和清理,进一步深化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

12月17日凌晨,枫溪派出所民警在湘江段进行巡逻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捕鱼,民警立即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查获了可视捕鱼工具和非法捕捞的水产品。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和周某交待,为了满足一时口腹之欲,两人趁着凌晨在湘江流域使用可视捕鱼设备非法捕捞湘江流域的水产品包括翘嘴、鳞鱼在内的多种鱼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法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红网

作者:魏天宇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12/17/10629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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