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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管”无障碍环境建设?这堂课里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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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授课现场。

红网时刻12月13日讯(通讯员 彭雅愉 滕明松)12月10日上午,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专题宣贯培训会。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波应邀作题为《检察公益诉讼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题授课,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及相关城市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责任主体单位共100余人参加。

检察机关怎么管起无障碍环境建设,可能不少人都会产生疑惑。为了给参会人员答疑解惑,王亚波首先以近年来3部比较经典且反映部分检察职能的电视剧《国家公诉》《人民的名义》《巡回检察组》为切入口,向大家全面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并重点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领域,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属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范畴,所以也是在检察机关的“管”的范围。

同时,王亚波罗列了国家到地方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了行政机关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应当类”的刚性条款规定以及触犯刚性条款规定将面临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等,使各职能部门提高了依法履职履责意识。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补位之诉,目的不是为了将行政职能部门送上被告席难堪,而是为了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协同各方力量,形成共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履职合力,进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公益保护的新格局。通过对公益诉讼目标的深入介绍,使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公益保护这一共同价值追求上达成了共识。

“每一个群体都不应该被放弃,残障群体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维护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需要各个部门一起参与和支持,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够与检察机关一起共同发力,实现公益保护的多赢双赢共赢,让城市文明之光更加温暖人心。”王亚波在授课最后发出号召。

本次宣贯培训会是住建部门深入贯彻新实施的《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关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主体单位人员培训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硬性要求,也是行政机关深入落实检察机关检察建议整改内容的一个缩影。2021年7月,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向市住建局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分类有序推进无障碍设施规范整改,并依法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培训必要的无障碍环境知识。

通过此次授课,不仅大力普及了无障碍环境法律知识,也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体现城市温度的民生工程。天元区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好为民办实事,以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守护人民幸福的美好生活,让人民群众从身边的环境建设中感受到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红网

作者:彭雅愉 滕明松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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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12/13/10551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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