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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镇的流动摊贩有“许可证”了

红网时刻12月12日讯(通讯员 李珏)近日,渌口镇政府登记发放了第一张《食品摊贩登记证》。这是自《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实施后渌口镇颁发的首张《食品摊贩登记证》,标志着渌口镇流动食品摊贩正式纳入管理。

家住渌口镇花园村的食品摊贩主张某军在渌口镇均坝、蛇头、湾塘等农贸集市经营油炸食品,他第一个领到了登记证:“终于办理好《食品摊贩登记证》了,我现在心里踏实,做生意都更有底气了。”

食品摊贩一直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省颁发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予以登记,记录经营者的姓名、住址、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等信息,发放食品摊贩登记证,食品摊贩应在指定的经营地点、确定的经营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或登记,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了解,渌口镇通过近一个月的前期摸排,共摸排出流动食品摊贩45家,12月7号正式开始办证,截至目前已办理9本《食品摊贩登记证》,并建立“渌口镇流动食品摊贩管理微信群”,方便已经办理食品摊贩登记证经营户学习管理。下阶段,渌口镇还将严格控制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持证进场;加大村、镇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宣传声势。

来源:红网

作者:李珏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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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12/12/10547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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