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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好友钱回家过年两年后仍不归还 醴陵法院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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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12月10日讯(通讯员 胡宋楠)12月9日,醴陵市人民法院泗汾法庭前往醴陵市嘉树镇豆田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被告陈某于2019年农历12月29日向原告罗某借得现金6000元整回家过年,并于当天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后来罗某催促陈某还款时,其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为此,罗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陈某偿还借款。

通过仔细查阅卷宗,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法官李志和了解到陈某与罗某儿子同是货运司机,在从事运输工作中相识,当初愿意借钱给陈某也是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无奈陈某两年之久都不主动还款,最后闹得对簿公堂。

在开庭前,李志决定先组织庭前调解,主动与双方沟通,积极做被陈某的思想工作,并讲明了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的努力劝说,陈某的妻子表示愿意立即归还借款,罗某也表示可以顾及之前的友谊,愿意退让。最后,陈某当场偿还了借款本金并支付了部分利息,罗某写下撤诉申请书。

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拾友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醴陵市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

来源:红网

作者:胡宋楠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12/10/10545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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