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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平:让法治精神在基层熠熠闪光

红网时刻11月16日讯(通讯员 刘会学 张逸乔)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炎陵县下村乡黄小平光荣上榜,获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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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平街头开展法治宣传。

化解民间疑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乡村和谐稳定……这是在基层人民调解战线上走过20多个春秋的黄小平的工作日常。他以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让法治精神在基层熠熠闪光。

基层的“宣传员”,吹起普法春风

工作经验丰富的黄小平深知农村许多矛盾纠纷的根源是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淡薄。为了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黄小平利用一切进村入户机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并亲自编写《青少年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和《农民工实用法律知识读本》发给群众学习参考。

日常工作中,黄小平力争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渐渐地群众法治意识提高了,基层矛盾减少了,他也成了乡村家喻户晓的“宣传员”,“小平说了,这事我占理……”成为老百姓们常说的话。

一线的“调解员”,筑牢乡村防线

2011年,炎陵县下村乡长远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运输材料前往金力铁合金厂的刘某、黎某不幸当场死亡。然而合金厂拒绝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责任,双方产生纠纷,矛盾迅速激化。

赶到现场的黄小平迅速展开调查,了解到交通事故为驾驶员单方责任,厂方对事故确实没有责任。为此,他一方面依法依规、耐心详细地向死者家属解释事故责任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做厂方思想工作,让其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经济补偿。经过两天两夜的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化解了纠纷。

百姓的“服务员”,温暖群众心田

“服务百姓,帮百姓做点实事是最有意义的”,这是黄小平最常说的话。2019年,10名在炎陵县下村乡进行林木砍伐作业的贵州籍农民工向黄小平反映,承包老板陈某无故拖欠工资,导致他们交不上孩子的学费。得知情况后,黄小平立即向乡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联合多部门展开调查。

在了解到陈某未及时兑现民工工资情况属实后,黄小平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了多次劝解,最终让陈某兑现了7.22万元拖欠工资,10名贵州籍农民工满意地踏上回乡归程。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作为司法所长、基层调解委员会主任,黄小平在他任职期间所负责的辖区内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性上访,实现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他爱岗敬业、攻坚克难、一心为民的形象深深地印在百姓心中。

来源:红网

作者:刘会学 张逸乔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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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11/16/10403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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