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4日讯(通讯员 易宇 刘张泉)11月2日,茶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来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正式办理扣押车辆交接手续,并连夜将车运回茶陵。
“喂,茶陵法院执行局,我们发现一辆法院要求协助查封的车辆,请马上来办理移交手续。”10月22日,茶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长沙雨花交警大队电话,称他们扣押了一辆被执行人的宝马轿车,要执行干警前去提车。
考虑到疫情等原因,茶陵法院请求长沙雨花区法院对该车辆予以协助扣押。
据悉,被扣押车辆为江某所有,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江某未及时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于是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
在长沙雨花交警、雨花区法院执行干警与茶陵法院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该宝马车辆成功扣押并顺利完成交接,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易宇 刘张泉
编辑: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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