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案发现场侦察。
红网时刻11月3日讯(通讯员 陈朝晖)11月1日晚,在攸县峦山镇江边村委会路段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攸县公安交警大队经过17个小时的缜密侦查成功破案,捍卫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1月1日晚20时40分许,攸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省道535线攸县峦山镇江边村委会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人被撞伤,未发现肇事车辆。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受害人陈某增血肉模糊地躺在道路路肩,已无生命体征。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者,除一块疑似肇事车破损的反光镜外,没有其他任何线索,这对案件的侦破带来极大的不利因素。
面对这起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攸县交警连夜成立专案组,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预案。在值班长的安排下,小组兵分四路展开调查,一路在大队调取查看监控,一路到车管所调取此款车辆新上户情况,一路到大数据应用平台查询该款车的行驶轨迹,一路向事发乡镇政府领导汇报,到周边村组摸排,发动群众微信转发,并查看事发地沿途社会监控。
专案组民警抱着“不破案绝不收兵”的决心,持续作战,不眠不休的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当中去。现场勘察组提取了嫌疑车辆散落物,并对现场进行了反复勘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视频监控组连夜调取了案发周边的监控视频进行逐一甄别;走访调查组走访了案发附近所有的修理厂核查信息。
专案组根据各组调查的信息进行了综合分析和研判,通过反复比对嫌疑车辆反光镜,最终一辆灰色别克英朗轿车进入办案民警的视线。但只有车辆类型信息,仍然无法确认肇事逃逸驾驶员身份。
11月2日,专案组民警又来到案发附近挨家挨户走访调查,经过数小时的排查,案情有了突破性进展,在排查过程中,终于有群众指认出该镇上某单位内有一台类似车辆。得到这个消息后,专案组人员马不停蹄地前往该镇某单位,在单位停车场一车库半拉开的卷闸门逢内,办案民警发现了一灰色湘B7**15别克车。仔细查看后发现,该车左反光镜已掉落,左柱凹陷,前保险杠、引擎盖有碰撞过的痕迹和零星点点的血迹,结合外观以及嫌疑车事发前后行车轨迹等,成功锁定湘B7**15就是肇事车辆。办案民警立即联系了该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
最终,湘B7**15轿车驾驶人曾某某在单位负责人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曾某某对其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11.1”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此时距离接到报警仅17小时。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陈朝晖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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