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10月29日讯(通讯员 尹志红)“感谢检察院对我从轻处罚并给予教育,我将以此为戒,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10月28日上午,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就在校大学生周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郭建主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参会,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听证评议。
2021年2月,周某在抖音APP上看到了收购银行卡的广告,为获取高额利润,在明知对方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网络信息犯罪,仍将本人的一张银行卡、手机卡以及u盾通过邮寄的方式出售给对方。在双方见面验卡时,对方却以周某出售的银行卡被风控为由提出延迟付款,但周某却一直未收到卖卡的报酬。后该套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结算,共有24名被害人被诈骗120余万元,其中 30余万元被骗资金进入周某出售的银行卡内流转。案发后,周某主动退赔1万余元。
受理该案后,该院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周某系广州某大学在校学生,社会阅历较浅,因为一时糊涂,犯下大错。一旦被贴上犯罪标签,不仅会成为他人生永远无法抹去的黑点,也不利于其今后进入社会生活。在综合衡量周某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后,为挽救教育失足在校大学生,炎陵县检察院拟对周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召开了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向参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阐述了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犯罪嫌疑人周某没有犯罪前科,且其认罪态度良好,已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危害性,而且积极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我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作不起诉处理。”会上,听证人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理决定。
会后,承办检察官对周某进行了训诫,告诫其要学法、守法,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周某表示真诚悔过,引以为戒,同时也将告诉身边的同学和朋友不要误入信息网络犯罪的泥坛。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公开听证会,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名有了全新的认识,同时也会向周围的人员宣传反诈骗相关常识,并告诫大家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不外借、不出售。
来源:红网
作者:尹志红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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