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前往龙渣河段投放鱼苗。
红网时刻9月30日讯(通讯员 张晓 谭泽飞)9月29日,炎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炎陵县中村瑶族乡斜濑河龙渣段,依法执行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四名当事人前往龙渣河段以投放鱼苗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并在县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据了解,今年3月份,四名当事人在炎陵县中村瑶族乡龙渣河段使用电捕鱼的非法捕捞方法捕鱼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后经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炎陵县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罚金三千元到四千元不等,并要求四名被告人向炎陵县中村瑶族乡斜濑河龙渣段水域投放鲢、鳙鱼种共计43尾。
炎陵县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职能,对非法捕捞行为“零容忍”“重打击”,在判处被告人罚金的同时,判令其购置鱼苗的方式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并责令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不仅促使被告人更加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和行为的危害,也让其充分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张晓 谭泽飞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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