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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攸县:检察长办案 三次讯问嫌疑人终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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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现场。

红网时刻7月23日讯(通讯员 刘思思)“检察长,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的后悔,我认罪!”讯问室里,面对攸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达江的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后悔不已,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7月22日,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是徐达江从批捕到起诉办理的一起案件。

王某系攸县人,平时靠开货车拉货为生。2021年4月10日晚12时许,王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着货车送货。在行驶至106国道攸县皇图岭镇路段时,因未及时发现自西向东横过道路的被害人宾某而将其撞倒。事故发生后,王某停靠车辆下车后,并未查看事故现场的宾某,而是在查看车辆未受损后驾车逃离现场,宾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不是肇事逃逸,我当时觉得没有什么事我就走了。”王某到案后,一直不肯承认自己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只是反复强调自己只是看到了黑影,下车查看时未发现车辆有损,以为没有撞到人,就开车走了,自己并不是交通肇事逃逸。

“王某,你作为一个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对当时的现场环境应该有着最基本的判断能力。”“你现在还能好好的坐在这里,可是因为你的疏忽,一条生命就永远的躺在了那条路上。”……鉴于王某第一次讯问开始就拒不承认,徐达江认真仔细审查沿途监控、证人笔录等事实证据,并不断地对王某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突破了王某的心理防线,在第三次讯问时,承认了自己当时肇事逃逸的行为。

王某承认了犯罪事实后,积极筹款赔偿被害人损失,悔罪认罪态度良好,被害人家属也出具了谅解书对王某表示了谅解。“谢谢检察长点醒了我,否则我将一辈子受良心的煎熬!”王某表示,会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不会逃避法律的制裁。

“办一个案子,就要办好一个案子,因为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徐达江说,“我们办案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时刻为国家和人民守护好公平正义的大门。”此次检察长亲自办案,有利于发扬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干警钻研业务、司法为民,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与影响力,真正做到让正义看得见、讲得明、听得懂。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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