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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检察院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红网时刻7月16日讯(通讯员 刘思思)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办案规则》,7月15日下午,攸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专题学习了《办案规则》的通篇内容,并逐条对《办案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进一步为规范公益诉讼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达江主持,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钟文灿对《办案规则》进行了领读。《办案规则》分为总则、一般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其他规定、附则六章共112条。《办案规则》明确了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确立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管辖与诉讼管辖分离的原则,细化了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方式和保障措施,完善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细化了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规范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程序。

最后,徐达江强调,《办案规则》是四级公益诉讼检察人员期盼许久的制度规范,为规范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提供了最为权威和明确的法律准则。同时对全院干警提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办案中严格遵守;把公益诉讼案件做实做细,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实体公正,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注重办案质效,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07/16/9675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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