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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农业农村局与民进株洲市委联合举办“学史明理增信,学法懂法力行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红网时刻5月21日讯(通讯员 曹全国)5月20日,株洲市农业农村局与民进株洲市委联合组织开展“学史明理增信,学法懂法力行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旨在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规范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来自株洲高新区小微民企的老总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市农业农村局与民进株洲市委、民企法援工作站的法律志愿者、民进会员近100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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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全体人员认真聆听了市委党史工作办副主任吴志平以《从党的光辉灿烂历史中汲取奋进新时代的磅礴伟力》为主题的党史学习,通过认真学习中共党史,深刻把握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要点、不断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砥砺奋进的智慧和力量,从而增进爱国主义情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智慧力量,促进株洲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动还邀请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曙明以《作为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了最深刻的法治理念,参加活动的每位同志都受益匪浅。

讲座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与民企法援工作站的志愿者联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座谈,听取并解决其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为其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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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座谈会上,茶陵的一位从事油茶种植的合作社负责人谈到,在土地流转中,对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拆除了用于生产配套的工棚,应该怎么维权?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法律志愿者赵庆华耐心进行了解释:流转土地的程序是否合法?在经营中有没有违约行为?有没有改变土地用途?如果这些都没有问题,可以依法起诉对方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来自攸县渌田镇的一位合作社负责人反映,由于对方村民小组内部的林权纠纷,给合作社造成了损失,怎么维护合法权益?法律志愿者指出,这也是侵权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人说:“打官司也是技术活,与种植养殖一样,都要讲技术,因此,我们的法律志愿者也希望用我们的法律技术来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竭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服务。”

市农业农村局表示,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民进株洲市委、民企业法援工作站法律志愿者的法律优势,切实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大为群众办实事的力度,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答疑及推送相关法律知识服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规范生产经营,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助推株洲乡村振兴。

来源:红网

作者:曹全国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05/21/9387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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