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21日讯(通讯员 陈源 骆艳丽)“检察官,非常感谢你们帮助我讨回了拖欠一年赔偿金……”5月20日,如愿拿到赔偿金的郑师傅喜笑颜开地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表示感谢。
2019年9月,在市内某工地从事木工工作的郑师傅在工作中被掉落的板子砸伤左手大拇指,经诊断为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经协商,工地承建公司与郑师傅达成协议,承诺在同年10月22日前支付赔偿金58800元。
然而,该公司并未按照协议及时支付赔偿金。直至2020年10月,通过人社局的多次催款,该公司才陆续支付给郑师傅45000元赔偿金,而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剩余的13800元赔偿金。无奈之下,郑师傅来到石峰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郑师傅面对面交谈,耐心解答法律问题,后又到工地现场进行了详细调查核实,发现情况属实后,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的职能,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通过依法支持提起诉讼的方式,切实保障郑师傅的合法权益。
为了能让郑师傅尽快拿到拖欠的赔偿金,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石峰区检察院积极与该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项目部联系,多方协调沟通,释明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最终该公司支付了拖欠的赔偿金,郑师傅从法院撤回起诉。至此,一场长达一年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来源:红网
作者:陈源 骆艳丽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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